是可忍,孰不可忍;歹徒惡隣實在是太可惡,太沒臉皮,不知羞恥,連人類該有的基本自尊心都喪失;造謠造到無法無天,逼得我們只好再度報警提告,拿三聯單!



�X�B:我們又對歹徒隣居提出刑事告訴 - 孫淑玲的聲明平台(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) - udn部落格http://blog.udn.com/linda00925/10961370#ixzz2sQUfety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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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孫淑玲--攝於49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